关于工资发放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1-11-01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0

工资发放涉及多部门,为避免工作不协调、不到位造成工资发放延迟现象,特通告如下:

  一、学院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五日前,节假日顺延。   二、新进员工及换银行卡者应在每月月底前将本人账号或卡号上交财务处。   三、各系部(处室)应于每月25日前将考勤表、课时费等报送人事处。   四、各系部(处室)及个人由于自身原因报送上述资料不及时,造成人事部门不能及时编制员工工资表的,其工资发放时间递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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